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2〕18号)要求,请各单位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围绕《福建省“十四五”科技发展和创新驱动专项规划》,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且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3.项目申报人员请根据各类项目的申报资格、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的要求,选择正确的业务处室、计划类别、重点领域、优先主题、指南代码。
4.项目申报人员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
5.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6.各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附件中的申报指南。项目申报内容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疫情防控相关技术研发项目申报。
7.在项目完成或评估时,应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暂行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网上提交科技报告。
8.2023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包括单位注册、科技人员注册出现异常)都可联系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海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87882011、0591-87862982。邮箱:reset@kjt.fujian.gov.cn
二、申报项目类型
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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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类别及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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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合作项目(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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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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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数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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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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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助额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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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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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导性项目(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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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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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数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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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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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助额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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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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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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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上项目 (高校联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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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创项目 (非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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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青项目 (非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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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非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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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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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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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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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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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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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助额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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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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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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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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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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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校产学合作项目
(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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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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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数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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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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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助额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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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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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创新战略研究项目
(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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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选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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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专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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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数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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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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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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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助额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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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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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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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时间安排
2.2022年9月2日至9月5日申报单位(二级学院)审核推荐,提交至主管单位账户(学校账户);
3.2022年9月6日至9月8日,学校审核后退回修改完善;
4.2022年9月9日至10月7日,学校形式审核,期间允许多次退回修改;
5.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学校推荐。
四、其他事项
1.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均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为确保申报人员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请各单位科研干事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督促相关人员积极申报。
2.“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主要用于申报材料的填写、提交,申报人员的用户名及密码由申报单位即各学院(部)提供;“基础支撑系统”主要作为个人及单位信息的完善和变更,用户名及密码由个人注册时生成。注意两个系统的功能区别。
联系人:李 灵 联系电话:26296192
附件:
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3.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申报用户、申报单位、主管单位)
科研处
202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