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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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6-0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关于202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社科类)立项及资助经费下达的通知》《关于校级科研项目2021年核准结项及予以延期的通知》相关规定,拟于近期开展校级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一)2019年应结未结项目;
(二)2020年和2021年立项项目,符合结题条件的可提交结项。其中2020年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今年内须结项,未达结项条件的可于下半年度申请结项。
二、结项条件
(一)2019年应结未结项目,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结题。
1.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须已公开发表且在显著位置标明“课题基金号及项目名称”;
2.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应提供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的采纳证明;
3.论文已确定被录用且年内可刊发的,须提交录用证明或清样,并承诺在见刊后提交已发表的论文纸质版。
(二)2020-2021年立项项目,须根据当年度项目申报通知中规定的结题要求予以提交结项材料。
三、其他要求
1.2019年应结未结项目,若本次还是无法达到上述结题条件,将予以撤项。根据《福建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取消其三年内申报各类科研项目的资格。”
2.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申请人必须如实填报结题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学术不端等行为。凡在结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三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3.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前,须先由财务处完成《财务决算表》的审核;各单位需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题材料对照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在部门意见栏给出明确的审核意见并盖章。
四、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结题申请书,佐证材料原件(审核后归还)及复印件(须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各一式1份。
2.电子材料:结题申请书;佐证材料PDF版本(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结题汇总表。以上材料以“项目编号+个人名字”命名,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fjbu.edu.cn。
以上材料请各单位于2022年6月20日汇总后提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灵     联系电话:26296192
 
附件: 1.福建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2022版)                                      
2.福建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3.2019年校级应结未结科研项目清单
 
 
科研处
                                                                    2022年6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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