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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最美科技特派员”暨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2-04-1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为我们总结提升的科技特派员制度经验,激发广大科技特派员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根据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八部门《联合开展“最美科技特派员”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闽科农〔2022〕6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在全校开展“最美科技特派员”学习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一批优秀科技特派员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科技特派员学习最美、争当最美,牢记“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凝聚精气神,激发正能量。
二、成立评选工作机构
成立福建商学院“最美科技特派员”评选工作小组。
组长:杨晓翔、徐晓丹
成员:由宣传部、教师工作部、科研处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三、活动安排
(一)广泛动员与推荐。4月19日-4月29日,各单位动员科技特派员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科技特派员的感人事迹,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故事性的原则,兼顾不同专业类别、不同地域、不同身份的科技特派员,选树一批先进典型组织推荐与个人申报相结合,推荐出本部门的“最美科技特派员”1-3名。有获得县区、地市最美科技特派员或被表彰的科技特派员,必须推荐。
责任部门:科研处
(二)组织票选。5月2日-5月9日,组织票选我校“最美科技特派员”。票选过程是宣传“最美科技特派员”先进事迹的过程,届时将在我校新闻媒体对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组织全校师生投票,扩大活动吸引力、影响力、引导力。
责任部门:宣传部、科研处   
(三)遴选与公示。5月10日-5月19日,结合票选结果和实际科技服务成效,确定并公布福建商学院“最美科技特派员” 5名,并推荐2名参与我省“最美科技特派员”学习宣传活动。
(四)集中宣传。精选我校“最美科技特派员”典型事迹,通过我校新闻网站和“两微一端”广泛推送,形成宣传声势。
责任部门:宣传部  
(五)深入学习。组织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灵活运用宣讲交流、典型访谈等方式,采取微视频、微课堂等形式,推动“最美科技特派员”学习宣传活动进校园,引导广大科技特派员不断从先进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总结提升科技特派员制度经验,激发广大科技特派员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
责任部门:教师工作部
四、遴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二)人选范围包括:以科技特派员制度在我省推行20多年以来选认(选派)的省级科技特派员为主,兼顾市、县级科技特派员,主要围绕以下领域:1.服务乡村振兴,为推动地方特色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为发展绿色经济、海洋经济或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提供技术服务,为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会提供智力支撑,并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特派员;2.助力产业转型,做实产业帮扶,建立利益共同体、打造创新创业平台,为第二产业特别是传统工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提供科技支撑,在强化产学研用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用实际行动着力破解企业技术难题、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特派员;3.推动第三产业发展,促进文旅经济与科技的融合,在服务业特别是文旅产业的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信息化和装备技术水平提升以及管理、服务、营销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特派员;4.开展先进、成熟、适用技术的应用推广和集成示范、为原贫困地区和原贫困农户创业提供科技服务,为有效助力脱贫攻坚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特派员。
(三)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最美科技特派员”学习宣传活动是庆祝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科技特派员文章20周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相关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搞好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单位“最美科技特派员”推荐工作,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配合做好采访、拍摄各项工作,共同把活动抓出质量、抓出声势、抓出影响。学习宣传活动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三)坚持工作原则。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特派员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六、材料提交
1.请申报者按“推荐材料要求”认真填写《福建省“最美科技特派员”推荐表》(“所在单位意见”栏需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并附上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同意推荐的会议纪要。
2.各单位于4月29日下午4:00前将《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会议纪要,以及文字、视频、图片等素材提交至科研处邮箱szkyc2015@163.com ,预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科研处吴桂苹    
 
附件:
1.福建省“最美科技特派员”推荐表
2.福建省“最美科技特派员”推荐材料要求
3.关于联合开展“最美科技特派员”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闽科农〔2022〕6号
 
 
 
宣传部、教师工作部、科研处
                                                     2022年4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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