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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福建省财政科研资助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2-03-2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福建省财政科研资助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财政科研资助项目包括一般资助项目和重点资助项目。一般资助项目侧重支持针对当前我省财经领域中热点、难点、赌点问题所进行的应用型、实操性研究;重点资助项目侧重支持针对我省财政改革发展中重大理论或现实问题所进行的基础性、系统性、前瞻性研究。
二、申报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学风优良;熟悉我省省情,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研究经验,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和科研组织工作;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
三、资助方向
(一)重点资助项目
1.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对财政的指示与论述研究
2.“碳达峰”“碳中和”的福建策略及财政政策研究
(二)一般资助项目
1.福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财政政策研究
2.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财政政策研究
3.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的财政政策研究
4.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的财政政策研究
5.完善惠企纾困的财政政策研究
6.基层财政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
7.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研究
8.加快推进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研究
9.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研究
10.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研究
11.完善省以下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研究
12.优化财政采购营商环境研究
四、立项程序
1.申请人须围绕本通知的资助方向进行选题,可聚焦资助方向中所涉及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自拟题目深入开展研究,避免泛泛而谈。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研究
2.申报项目将进行专家匿名评审,择优予以立项。
3.拟立项项目将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将及时发布立项通知。
五、经费资助
1.项目资助金额将根据项目最终成果验收鉴定的等级确定。一般资助项目和重点资助项目均分为合格、良好、优秀等级,分别给予资助1万元、2万元、3万元和10万元、15万元、20万元。
2.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阶段性成果后,将获得首批资助经费,一般资助项目为0.5万元,重点资助项目为5万元。项目最终成果验收结项后,将根据专家组鉴定等级拨付相应的尾款。
六、成果要求及项目完成期限
(一)阶段性成果
1.一般资助项目
(1)提交时间:2022年6月30日前。
(2)成果质量:应达到《福建财政》用稿质量要求,即对资助选题中的关键词问题进行定性定量剖析、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字数不少于3000字。
2.重点资助项目
(1)提交时间:2022年9月30日前。
(2)成果质量:应当初步建立系统研究基本框架,对其中所涉及的重大理论或关键性问题研究取得一定的突破性成果,字数不少于10000字。
以上阶段性成果若不达标,经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撤销资助资格。
(二)最终成果
1.一般资助项目
(1)研究期限:以项目正式立项时间起算6个月。
(2)成果字数:不得少于1万字。
2.重点资助项目
(1)研究期限:以项目正式立项时间起算1.5年。
(2)成果字数:不得少于5万字。
七、材料提交要求
1.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并将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szkyc2015@163.com,纸质版一式7份提交科研处。
2.申报截止日期:一般资助项目截至2022年4月6日;重点资助项目截至2022年5月6日。
联系人:李灵                 联系电话:26296192
 
附件:福建省财政科研资助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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