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部署,我校将启动2021年度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及内容
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我校从事教学、研究工作以及直接为教学、研究工作服务的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辅助人员,按单位归属的2021年末实有人数。统计内容为年度科研工作量所涵盖的科研项目及相关成果。
二、收集填报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次统计填报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填报“2021年科技统计数据收集表”(附件1)和“2021年社科统计数据收集表”(附件2),各单位经办人员收集后需认真核对并由单位负责人审核本单位提交的纸质版数据信息,签字盖章年后提交至科研处。
三、数据录入
请各单位在数据填报完整的基础上,指定专人进行系统录入工作。主要包含人员情况、项目情况、成果情况以及学术会议等信息的录入。录入人员要与填报人员一致。
四、其他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科技/社科统计填报工作,并做好数据采集和审核工作,务必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填报。
2.社科类统计须在填报完数据表格后,由各单位经办人员核对后于1月25日前进行云系统导入。
3.科技类统计须在填报完数据表格后,由各单位经办人于1月24日上午9:00-11:30到鼓楼校区22#204科研用房进行单机录入。
4.请按照我校最新机构设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录入本单位新增人员的信息,同时对有变更的人员信息(如学位/学历、职务/职称等)进行调整。
5.请各单位于1月25日前完成收集填报和数据录入工作。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报表2月21日提交至校科研处(连江校区自强楼321),电子版报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联系人:刘培漳 26296192
邮 箱:szkyc2015@163.com
附件:1. 2021年科技统计数据收集表
2. 2021年社科统计数据收集表
3. 科技/社科统计数据填报补充说明
商院科研〔2022〕12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福建省普通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rar
科研处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