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2021年校级社科类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要求,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紧贴我校发展实际,扶持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提高学术水平,推动学校科学研究发展。
二、申报项目
(一)社科类一般项目
社科类一般项目是指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申请者为我校在职的一线教师,各申请者应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提出课题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不加附标题。其中思政课教师的立项数占一定比例。
(二)高校辅导员专项
高校辅导员专项是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加强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进一步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创新,提升思想政治教育质量为主要目标的项目,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不加副标题。
高校辅导员专项申请者指在院(部)一线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部)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工部、团委(团总支)等专职工作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三)教育管理及党建科研专项
教育管理及党建科研专项是为推动学校教育管理、党建工作的科学发展,鼓励教职工从事相关研究而设立的项目。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不加副标题。
三、资助项目数及金额
社科类一般项目10项、高校辅导员专项8项、教育管理及党建科研专项10项,每项拟资助0.3万元。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申请人三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3.社科类一般项目、高校辅导员专项的申报人,年龄需在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中级及以下职称。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1个校级科研项目;
2.已经获得校级以上(含)科研项目资助的在研项目,不得申请校级科研项目;
3.社科类一般项目、高校辅导员专项的团队成员应包含本校本科学生若干人;
4.申报材料查重率≤30%,超过30%的不参加评审;
5.项目负责人同期不能同题或以近似选题申报不同层级项目,其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新项目。
五、结项要求及研究期限
(一)结项要求
1.社科类一般项目、高校辅导员专项、教育管理及党建科研专项结项时要求完成以下之一:(1)发表CN及以上论文1篇(鼓励发表本科学报级及以上期刊);(2)研究报告为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3)专著。
2.项目结项时,课题负责人须发表与项目选题及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福建商学院XX项目(含项目名称和编号)资助”。
(二)研究期限
校级各类专项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六、申报材料提交
1.《申请书》2份,《论证活页》4份(A4纸双面打印,限2张)。《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并加盖学院或部门公章;
2.《项目申报简明表》1份。
以上材料请各单位汇总后于2022年1月13日提交到鼓楼校区22号楼204室, 电子版发送至szkyc2015@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桂苹 电话:26296192
附件
1.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社科类)
2.校级科研项目论证活页(社科类)
3.2021年度校级社科类科研项目申报简明表
商院科研〔2021〕84号 关于做好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社科类)申报工作的通知.rar
科研处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