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现开展2021年度科研工作量汇总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实际情况组织填报本单位人员2021年度科研工作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填报对象
教学教辅人员,校部机关人员。
三、工作量范围
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由科研处统一汇总,无需填报),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知识产权、科研获奖、学术交流活动、承办科研活动、参展科研项目成果等科研成果(详见附表)。其中学术著作、知识产权、科研获奖等需提交原件及电子版(拍照)作为佐证材料。
第一署名单位须为福建商学院,仅须填报独撰或完成人排名第一的成果。
四、其他要求
1.本次科研工作量考核采取表格汇总统计和提交实物方式。
2.个人应将相关信息填报汇总表至《2021年科研工作量统计汇总表》(见附件),各单位统一汇总核对后报送科研处审核。
3.相关成果原件(如期刊、已出版专著、专利、获奖文件和证书、论文中国知网检索不到的)交各自单位,各单位收齐后连同清单在2021年12月23日前报至科研处审核。为避免延误全校科研工作量汇总工作,请勿个人提交实物,请勿逾期提交。
4.未按时提交材料的,将不予以认定2021年度科研工作量,次年也不再追认(涉及12月份未出刊及网络还无法查询的论文等成果可作为下一年度成果统计)。
5.科研工作量汇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请各完成人、科研干事认真填报、高效完成。
联系人:刘培漳
附件:《2021年科研工作量统计汇总表》
商院科研〔2021〕79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研工作量汇总工作的通知.rar 科研处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