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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0-1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和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118),2021年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的结题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 2017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2017-2018年立项的社科类项目,符合结题条件的,本次都可以申请结题。具体名单见附件3

2.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予以终止执行,各部门不必报送此类项目的结题申请。

二、结题要求

1.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申请人必须如实填报结题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学术不端等行为。凡在结题材料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取消项目申请人五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2.项目成果为论文的,必须在学术刊物正式发表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课题基金号及项目名称”。录用通知不得作为结项证明使用。

3.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前,须先由财务处完成《财务决算表》的审核,并加盖财务公章。

4.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请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项目结题申请书封面及项目结题汇总表备注栏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项目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三、结题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项目结题报告书、佐证材料原件(审核后归还)及复印件(须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

2.电子材料:项目结题报告书(WORD电子版);佐证材料(PDF扫描版:含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文档名为:XX结题佐证材料);结题汇总表。以上材料以个人名字命名打包。

3.上述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汇总,部门须审核后,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审核结题佐证材料时,注意结题报告书中部门意见的填写。

四、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2021118日下午3: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桂苹   26296192 

邮箱:szkyc2015@163.com

 

附件:1.2021结题报告书

      2.2021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3.2016-2018年未结项项目一览表

 商院科研〔2021〕64号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rar

 

 

                               科研处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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