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以研究回答新发展阶段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扎实推进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为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理论支撑。
二、选题要求
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推进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建设的意见》(闽委教思〔2017〕11号)有关要求,重点支持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哲学、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人口学、宗教学、心理学等学科基础理论研究。申请者要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围绕《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研究方向,提出课题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
2.申请者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3.申请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读博士研究生。
4.申请者已承担本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四、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暂填5万元。请各申请人编制经费预算时严格按照《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17〕32号)文件执行。其中间接经费不超过40%。
五、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
①《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2份;
②《论证活页》一式2份(见附件3);
③《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
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电子版材料:以上申报材料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标题注明“XX(单位)2021年马哲理论项目申报”。
请各单位汇总后于2021年9月8日内统一提交,纸质材料提交至连江校区自强楼321。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推荐、项目结题等工作,确保项目推荐申报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安全平稳有序。
2.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正确,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
3.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
4.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级及以上项目申请;在研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最多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最多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5.项目负责人同期不能同题或以近似选题、内容申报新项目,其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新项目。
6.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申请人五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联系人:吴桂苹 26296192
邮 箱:szkyc2015@163.com
附件:1.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2.福建省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申请书
3.论证活页
4.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