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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8-0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2021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中特理论课题申报工作已于近期启动,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年度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公开申报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年度项目,所有项目均列入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者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类别。

2.重大项目须按照课题指南的选题原题申报,年度项目可在选题方向范围内自拟题目申报。不符合课题指南选题方向的

项目不予受理。

3. 2021年已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人员,不能再申报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

4.在研的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申报截止前,相关管理部门已发布结项公告或通知的除外)。

5.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级及以上项目申请;在研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最多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最多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6.项目负责人同期不能同题或以近似选题、内容申报新项目,其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新项目。

7.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申请人五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二、项目经费

2021年度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为5万元,年度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元。请各申请人编制经费预算时严格按照《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1732号)文件执行。其中间接经费不超过40%

三、时间安排

1.选题初审阶段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1824日上午12点前将汇总的电子版《项目申报清单》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也不再接受申报。

省委宣传部会对选题进行初审,未能通过的选题,就不能再申报;申报清单中课题组成员、预期成果形式等可以在最后申报时作调整。最终选题审核结果会另行告知。

2.材料报送阶段

申请人提交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项目论证》活页一式16份,统一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材料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标题注明“XX(单位)2021年新思想项目申报”。

请各单位汇总后于2021923日内统一提交,纸质材料提交至连江校区自强楼321。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1.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正确,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

2.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及阶段性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且

在公开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字样,

未按要求注明的不予认可。

联系人:吴桂苹   26296192  

  箱:szkyc2015@163.com

 

附件:1.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2021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项目申请书

    3.项目论证活页

4.项目申报清单

5.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1732号)

6.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商院科研〔2021〕57号 关于做好2021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ar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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