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21〕9号)要求及相关工作部署,我校2021年度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1.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限额20项);
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限额6项)。
二、申报条件
申请者除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外,还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1.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2年内由于主观原因被撤消项目或项目成果鉴定未获通过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2.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申请者,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2021年6月30日)。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申请者,应为我省高校专职思政课教师,实际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2021年6月30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未通过查重检测(即查重率超过30%),不进入评审环节;
2.《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的填写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不得进入评审;
3.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申请人五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4.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两类及以上项目。项目负责人同期不能同题或以近似选题、内容申报不同层级项目,其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新项目;
5.本年度申请过省教育科学规划“十三五”年度项目的,不得申报;
6.团队成员应包含与选题相关专业的本科生1-2人。
四、时间安排
(一)初审阶段
请各单位于2021年8月19日上午12:00前将《申请书》《论证活页》《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预期不予受理。
(二)提交上报阶段
请各单位于2021年8月25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提交至鼓楼校区22号楼204,逾期不予受理。
1.纸质材料
(1)《申请书》《论证活页》各一式两份。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打印时注意不可出现跳页。
(2)加盖单位公章的《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2.电子材料:将以上材料(含申请书、活页、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每项课题的申请书、活页电子版按“姓名+申请书”“姓名+活页”格式命名存放在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不同类型的项目建立单独的文件夹。邮件格式为“XXX学院+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材料”。
五、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正确,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
2.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以及我省事业发展需求,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3.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及阶段性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且在公开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福建省教育厅XX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不予认可。
联系电话:26296192 吴桂苹
邮 箱:szkyc2015@163.com
附件:
1.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2.论证活页
3.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商院科研〔2021〕56号 关于做好省教育厅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ar
科研处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