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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核准结题
日期:2019-03-0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商院科研〔201868号)的有关规定,课题组提交的“企业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社会责任研究”等 10项校级一般项目研究成果,经专家评审认定达到预期目标,准予结题。“电子商务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研究”等3项校级教改项目(专业实验实训室建设专项)研究成果,经认定达到预期目标,准予结题。以上项目结题时间为:20181228日。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福建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闽商院发〔201848号)文件要求,做好结余经费的使用。

2016年及之前立项本次未结题的,根据项目负责人提出的申请,同意“漆艺教学中的技法创新应用”等12项项目予以延期,但必须在2019121日前结题(仅限此次),届时未能及时结题将予以撤项处理。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做好相关工作。

今后校级课题严格按照研究期限1年,最长(含延期)不超过2年的时限执行,延期申请最多提交一次。请各单位认真履行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1.201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核准结题名单

         2.2016年及之前校级科研项目予以延期名单

上一条:关于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专项研究结题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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